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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广州市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受理工作,办理有关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审核业务工单,向承办单位转办相关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并进行跟踪、回访、归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协助开展对承办单位的考核、通报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服务热线的评估、业务培训、群众意见收集等工作。
(二)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和全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网上办事大厅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系统、软件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与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共资讯厅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具体管理;指导各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三)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的日常管理;负责将受理的审批业务分类移交审批部门并跟踪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和资料预审服务;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审批流程跟踪和协调工作,为区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承担市、区间及跨区域间相关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相关信息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gzzwb.gov.cn/index.jsp)。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国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人数1名;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共18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报考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为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广东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3月1日。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