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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共方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改革办)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县委改革办拟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3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于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党组织要给予大力支持。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 月15日下午18:00点。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报《2016年公开选调中共方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名者在方城县政府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fangcheng.gov.cn/),A4纸正反打印。
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5日内)免冠(同版蓝底)1寸照片6张。
4.资格审查:县选调办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2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