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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勤人员2名。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政府安排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部队退役安置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办事认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6)取得驾驶证(C1及以上)且有5年以上汽车驾驶工作经历的,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或严重交通违法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以选调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3月28日至4月6日)。通过内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4月7日至4月11日)。凡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纪委二楼会议室报名。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须填报《2016年中共内黄县纪委内黄县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参加选调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基本技能评判。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基本驾驶技能进行路考评判,评判采取电子设备测评,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实地操作两次,取最为最后成绩,成绩为80分及以上者准予参加笔试。具体评判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