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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枣山园区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对象及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1日)。通过公招录用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 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到乡镇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 报考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要求
报考枣山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药学类、医学类、食品工程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4月1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 14:30-18:00)。
3.报名地点:枣山园区党政办公室(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报考者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人事考试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枣山园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第二、报名是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①报名及资料审查表(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④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枣山园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