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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选调范围为本县机关事业编制在编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1);
5.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7.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公选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凡符合上述公选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在3月28日-3月30日到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07办公室现场报名(地点:射阳经济开发区科技大厦907办公室;联系电话:69926008、 15961968656 )。
2.资格审查
由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的报考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则由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县人社局共同商定开考职位数。
3.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后,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5.公 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发布公告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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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