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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遴选共三个职位,合计遴选10名工作人员。其中,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岗位8名,会计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一)审判岗位
重庆市主城九区以外其他区县法院中从事审判工作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正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会计、文秘岗位
重庆市范围内从事会计、文秘岗位工作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正科级及以下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审判岗位须为从事审判工作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会计岗位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在财会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文秘岗位须具有较强的公文制作、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且在组织、人事、宣传等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6.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人民法院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
6.曾被劳动教养和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7.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10:00至2016年3月31日17:00。
2.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格发送至67489245@qq.com进行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传真至023-66233568。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参加遴选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凡弄虚作假或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取消遴选资格。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法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指定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