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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需粘贴1寸免冠照片),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审判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的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考财会岗位的,须同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文秘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本人曾独立撰写的在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文章及相关重要文字材料。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人员本人签字捺指印的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4月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审判岗位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适用法律知识;会计岗位主要测试会计实务和经济法相关知识;文秘岗位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公文写作。各岗位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笔试成绩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cqbnfy.gov.cn/)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面试比例为1: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自动放弃的,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遴选总成绩=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除此之外还将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性格特点、个人特长、调研能力及以下内容:
1.开庭审案:系审判岗位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的,由遴选人员自行选案开庭,接受考察组现场考察。
2.查阅案卷:系审判岗位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的,由考察组负责抽查被考察对象所办案件10件,考察其办案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不影响本次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遴选对象为正副科级职务的干部,转任后根据转任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空缺情况确定职务。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66234868、66226112、66214877、66238467。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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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