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湖南:2016湘乡市选拔6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 2016-03-1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上级有关乡镇党委换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同意,拟从湘乡市范围内公开选拔6名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3名、大学生村官3名(含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下同)。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年扎根村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 12月31日止,下同)

  (二)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 “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配对象:

  (一)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市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街道后三分之一的。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合计低于90%。

  (五)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七)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八)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九)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差额考察、市委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16日下午5点

  (2)报名地点:湘乡市行政中心九楼0906室。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