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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南涧县选拔2名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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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优化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缺乏专业技术型领导干部的问题。经研究,南涧县2016年面向林业、水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方式及原则

  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选拔工作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二、选拔的职位及对象

  (一)选拔职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每年可从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不超过5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领导班子中的规定,今年拟选拔人数为2名,具体职位如下:

  1.南涧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2.南涧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对象。南涧县林业和水务系统内(含所属乡镇中心站所)在职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聘用制干部、工勤人员及以工代技人员)。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选拔资格:选拔人选应该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具有与拟选拔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二)选拔条件:

  1.应当具备公务员晋升职务规定的任职年限;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现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5.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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