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493101745 丨 遴选管家微信:offcnlx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 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丨 2019年湖南遴选考试群:14256689
【导语】2019湖南永州东安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东安县委巡察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人数
东安县委巡察办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分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在编在岗全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身份除外);须服务期满;须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积时间计算到2019年11月30日止)。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每年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同等条件下,有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