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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永州东安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9-11-2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29 日-- 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安县委巡察办(县行政中心1楼北107室),联系电话:0746-421108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到县委巡察办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提供在编证明,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

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巡察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察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巡察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办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gov.cn/da/gsgg/201911/8e4c084cffe24916aa356e8c4d0ac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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