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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遴选6人公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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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见附件2)

  1、市委群众工作局机关科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名;

  2、广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事业人员5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参加公务员(参公管理)遴选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事业人员遴选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1月1日);

  4. 参加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遴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参加广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事业人员遴选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5.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1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资格审查地址: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市委裙楼二楼,联系电话:0826-2361912)。

  4.报名、资格审查程序: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学位证、荣誉证、身份证、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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