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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郴州市永兴县委组织部部机关选调6人公告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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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意见》(永办〔2017〕25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部机关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能力匹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能力测试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含本轮机构改革中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报考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七)近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的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填写《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委综合楼三楼315室),联系电话:0735-5522261。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315室领取准考证。

公开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 1:3 ,报名后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的是否开考或降低开考比例,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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