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5绵阳市法学会选调机关人员1人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中心 2015-12-0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法学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全市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报考,但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原科员以上职务及待遇均不予保留)。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法学事业;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为法学或汉语言文学,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为法学类一级学科,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

  (五)各县(市、区)园区选调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从乡镇调入的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园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绵阳市法学会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个人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身份证明材料(录用文件或登记表),个人自荐书(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市公安局13楼D区)咨询电话:2498311、18780536663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由市法学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六)讨论决定。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法学会会长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七)试用与调动。对拟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原标题:绵阳市法学会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绵阳市法学会选调机关人员报名表.doc

  绵阳市法学会

  2015年12月7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