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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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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拟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其中,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考核评价指导科(副科)1名,党建工作(副科)1名,会计(科员)1名,文书(科员)1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科员)1名,政策法规科(科员)1名,政务服务管理科(科员)2名。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报名副科长及科级以上岗位的需具备同等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相同身份或者顺向流动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3、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地点;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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