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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天水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市组发〔2015〕3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天水市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本次计划统一遴选工作人员26名,涉及16个市直部门单位21个职位。
二、遴选范围
1、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在职在编,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优秀干部,经单位党组织同意也可推荐参加其他部门单位的遴选。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和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学士以上学位;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
7、达到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等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要求
1、报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请直接与各单位公布电话联系)。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报考职位,向用人单位填报《2015 年天水市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在天水党建网下载),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5人,少于5人的,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