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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组通字〔2015〕20号)规定,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我市市直党政群机关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县(市)区级及以下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1月3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30日);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