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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溆浦县人民法院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并报上级审判机关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到法院从事审判及司法调研工作。
一、计划
公开选调审判人员4名及司法调研人员2名。
二、要求
(一)范围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政法系统。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必须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
3.审判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司法调研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调研和写作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77年1月1日出生),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规定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况的。
三、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2015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班时间,到溆浦县人民法院政工室报名。
2.要求:报考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并将个人发表的相关文章材料装订成册。
溆浦县人民法院政工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中认为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审核情况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2)内容:审判人员考查审判业务知识,司法调研人员考查文秘知识和写作。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