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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直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遴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遴选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拓宽公务员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升公务员队伍新进人员素质,为我市提升“三农三牧”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形式
市农牧业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批后,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市农牧业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市农牧业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3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四、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各旗区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各旗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 月2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一定的农村牧区工作经验(2010年11月2日前参加工作)。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