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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选调20人公告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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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察局、南阳市预防腐败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职位一: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6名。

  职位二: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南阳市(含县、区)各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职位一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非聘用制干部)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二的,必须是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含省属高校)在编在职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南阳宾馆2号楼109房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4-26日 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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