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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南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单位编制册等,报考职位一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及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是否已满服务年限的证明。
2、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办理报考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l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酝酿人选
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酝酿提出人选名单。
(五)组织体检
对酝酿人选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选调计划从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7天。
(七)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对确定的拟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暂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原标题: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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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