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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选调20人公告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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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江阳区大队10名;

  (二)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龙马潭区大队2名;

  (三)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纳溪区大队3名;

  (四)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5名。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或服务期限未满人员;

  (5)所在单位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加盖印章)1份,《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日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2楼210室)。

  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资格审查。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分职位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转任。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秩序,严肃纪律,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调,并作出相应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麟缪乃容

  联系电话:0830—3190640

  原标题: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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