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海南:2015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机关人员5人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2015-09-2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职数

  (一)省法制办公室(公务员岗位)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3名。其中:法制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二)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制岗位(参公管理)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2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省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含)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任职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法制岗位要求法学专业,文秘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

  5.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6.年龄:法制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文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其中文秘岗位要求有2年以上行政机关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8.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日报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⑵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1011室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邮箱:fzb2015zp@sina.com。联系电话:65310993,65320664(传真)。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1011室)现场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⑵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对象反馈。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