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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铁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5人公告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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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授权,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计5名。

  1.监督检查岗位4名。

  2.会计与审计岗位1名。

  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全市市、县(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二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人员应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监督检查岗位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人员基本条件的学历专业为:法学类;

  2.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在取得公务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会计与审计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学历专业为会计与审计类,并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证书;

  2.具有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连续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在取得公务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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