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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市纪委监察局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不予参加遴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铁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认真阅读公告后报名。
1.报名地点:铁岭市人才中心一楼(凡河新区铁岭银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9时至10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每天9时至16时,带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与审计岗位还需携带审计或会计专业证书)进行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16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此比例的,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市纪委监察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笔试由省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2015年铁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请关注本网站。报考者按照网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纪委监察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铁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