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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0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遴选(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为沧州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遴选(选调、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遴选(选调、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参加工作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 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 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人数、条件以及考试安排等信息。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沧州市老年大学院内一楼大厅(运河区朝阳街34号)。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遴选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选调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学校盖章)及就业报到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