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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遴选和选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周二)上午9:00—11:30。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在报名所在地。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10月9日(周五)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10月17日(周六)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历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和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选调、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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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