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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发展和改革事业健康发展,充实业务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本次遴选条件的全市正式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必修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方可报名: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绩突出;
3.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为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管理科学及工程类专业,熟悉经济、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具有写作专长、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 进入考察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考察时请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
7.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4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政府万源新区办公楼三楼,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大厅(万达广场背后约100米处或万源新区胤国路政务中心向东约200米处)】。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公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lzrsrc.com/)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相关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选调名额。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参加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四)准考证发放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 9月25日14:3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70%、3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