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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面向全市选调1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不含驻深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现职务层次为科员级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符合我市公务员交流转任有关规定;
(三)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三年)外;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七)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
(八)具有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
(九)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办理干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105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25666018。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7日(不含节假日),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需要提交资料:1.《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及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 2—3篇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
(二)资格初审。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三)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考场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核对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等复印件的原件。
(四)组织考察、体检。综合考虑资格条件、考试总成绩等因素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部(办)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进行体检,如不符合条件,按笔试、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替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规定程序为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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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