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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纪委市监委选调7人公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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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遴选考试 群:1425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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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纪委市监委选调7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 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州内市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2019年中共吉首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州(不含吉首市)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副科级以上干部选调后不保留现职级待遇;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实年计算,计算至2019年4月2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序号3选调职位的,现在县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中从事案件查办、侦办工作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新提拔干部在现职岗位任职未满1年的;

5.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吉首市纪委监委工作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委监委机关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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