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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纪委市监委选调7人公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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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12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10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21016。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工作经历证明;

⑥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文字综合职位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职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能力,信息技术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工作能力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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