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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面向株洲市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综合职位2名。
(二)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办案职位5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中共党员;株洲市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行政编制);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乡镇工作的需符合规定服务年限。
(三)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综合职位的特殊要求: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且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办案职位特殊要求:有法律、财务、审计、案件查办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扫描后打包发送邮件到lilingjiwei@163.com,且注明“姓名+纪委选调报名+职位名称”标题。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经初审合格后在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醴陵党风廉政网(http: //www.lllzw.gov.cn/)、醴陵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src.gov.cn/)上予以公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于笔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寸照三张)、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