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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要求,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人数
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在职在编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专业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间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参加遴选的人员需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请报名人员到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表中内容);
2.身份证、毕业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0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财政局306室(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若遴选人数报名比例达不到1:3,经普洱市财政局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