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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组织人事局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央和省直属机关驻深单位(以下简称市外公务员),现职务为副主任科员或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我市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市外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组织人事局613办公室。
2.邮件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mxqzzb@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88211719;联系人:彭惠丽。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若报名人数少于9人,取消此次公开选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