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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永丰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10人公告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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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江西吉安永丰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1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优化部分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丰县拟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1.县直、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

3.目前在外县(市、区)直、乡镇(街道)工作的永丰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6年11月30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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