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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永丰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10人公告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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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单位和职位(见附件)

注明: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资格条件计算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843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选调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4)填好《报名登记表》(1份,外县的需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或发电子邮件至gbb2512049@126.com;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6)选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县外工作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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