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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推动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旗委改革办拟公开调训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训遴选人员范围
各镇和旗直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择优推荐的在编在岗或人才储备人员。
二、调训遴选名额:6名。
三、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良好。
2.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潜心研究改革的耐心和韧劲,能承担综合文稿材料的起草工作。
3.具有公道正派和清正廉洁的品质、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体健康。
(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2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文秘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3.报名参加遴选调训人员需填写《旗委改革办遴选调训工作人员报名表》(后附)(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推荐单位和所在党委负责人在《登记表》的有关栏目中签注意见,并加盖相应公章。上述材料请报送到旗委办207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察
笔试由旗委办联系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由旗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到报名者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后,研究确定调训初步人选。
(三)调训
根据考察、测试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参加调训人员,调训时间为6个月。调训期间,本人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五、遴选
调训期满后,根据本人在调训期间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遴选各方面能力和表现突出的人员到旗委改革办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653800
联系人:郝艳宇 13614785857
郎有存 13948385075
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