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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用人选人公信度,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级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10日)。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财务管理及相关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水平较高。
(八)身体健康。
(九)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2015年版)》,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星期二)至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到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5年7月10日在编在岗满2年);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 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汕头市海滨路10号汕头市迎宾馆内3号楼汕头市接待办3203室)
联系电话:88918659
五、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市接待办人秘科科员职位参加遴选的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如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