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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笔试
笔试定于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财务会计能力、基本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面试
面试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5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于笔试后10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组织考察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向汕头市接待办公室领导班子汇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十、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头市接待办公室。
原标题: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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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接待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