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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精神,突出“好干部”标准,突出“三重”导向,突出省委32字好干部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
一、计划和职位
选调计划为6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四川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过渡参公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2.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县内乡镇机关公务员需在公务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岗位要求:①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②综合工作人员岗位:有党务工作或组织、政工人事工作经历,熟悉党务工作或组织、政工人事工作业务;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宜宾县柏溪镇华盛街11号县委办公楼4-10号)。
3.报名所需资料:
①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县外人员需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垂直管理部门人员需经有干管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1份;④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6.费用:本次选调免收笔试费、面试费、体检费,其他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