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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到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食药所担任所长(正股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原东港区各食药所牵头负责人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2年以上县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或者离开上述岗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东港区人社局301房间(兴海路50-1号)。
3、联系电话:0633-3663390,联系人:李鸿德。
4、报名材料:
(1)从东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gld.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东港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