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的工作要求,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专业及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公开选调1名法律专业人才。
二、选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户口或工作关系在乐山市,且职级为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7月30日)。
(五)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以下资料:《乐山市国税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在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lspta.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 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告证明。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0日。
报名地点:乐山市国税局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342号,乐山市国税局办公楼8楼801房间)。
咨询电话:0833-2429985,0833-242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