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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丽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22人公告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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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的培养链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中共丽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15家单位22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丽水市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满2年(2013年6月26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6日后出生);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四)工作表现突出,近二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报考职位其它要求。

  各职位其它要求见《丽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26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丽水市农业局附二楼会议室(莲都区丽阳街827号)。

  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9:30—下午16:0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经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对取消遴选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公开遴选对象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9—11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地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7月11日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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