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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2015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2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6月7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028-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区县委或政府办公室、园区文秘工作经历证明(由此经历所在工作单位出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