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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5吉安县直单位选调8人公告

吉安县人民政府网 2015-06-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部分县直单位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1、县纪委3人;

  2、县委办公室1人;

  3、县委宣传部3人(其中部机关1人,下属事业单位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2人);

  4、县报社1人。

  二、选调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范围:

  1、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机关从全县党政机关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中选调。

  2、县报社、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中选调。

  (二)条件和资格:

  选调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服务大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具体条件包括:

  1、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5年5月29日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下载《吉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分别到相关选调单位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4:1,若低于以上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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