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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5吉安县直单位选调8人公告

吉安县人民政府网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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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考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笔试人员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7、确定人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县纪委:8442313,联系人:匡训熙

  县委办公室:8442442,联系人:彭健

  县委宣传部:8442326;联系人:梁忠茂

  县报社:8442109;联系人:王修明

  原标题:吉安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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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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