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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选调5人的公告

横琴新区政府门户网 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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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充实执法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珠海市横琴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科员5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级实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1日)的公务员(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门类为: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地矿类、土建类、测绘类、法学类(以上均为二级学科)专业。

  (三)年龄38周岁(197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文体旅游管理方面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不少于两年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已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如司法资格等);

  2.具有政法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经验的。

  (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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