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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hhqjzj@163.com,并请在纸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报名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横琴新区德政街26号镇政府D栋201室),联系电话:8841012,8333916。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以邮件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珠海市横琴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本人意见的“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④反映自身专业水平及近年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2000字以内)一篇。
(二)资格审查。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所寄资料不予退还。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少于3人,则由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该职位进行选调。
(三)面试。
由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组织考官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及专业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转任。根据组织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横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公示7天。对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及任职相关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其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调。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人员中另行考察选调。选调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及附件
附件2: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