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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一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其中具有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8人,事业单位人员4人,详见《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表一)。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域内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或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与选调职位相适应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与拟任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①办案岗位的,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有查办案件经历,在办案岗位或从事财会、审计工作3年以上。②计算机岗位的,具有计算机或网络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在计算机技术或网络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其他条件见《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表一)。
(八)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取得司法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执纪、执法、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工作岗位上,因专业水平高、成绩突出而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的条件。
四、选调的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统一组织,市纪委和县市区纪委、组织部实施。
1.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相关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报名。《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岳阳红星网(http://www.yydj.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市纪委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3、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1:3)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纪检监察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由岳阳市纪委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增加计算机上机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测试的,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其成绩纳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20﹪,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20﹪)。
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作为准入资格条件的,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自行组织测试。
4、面试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