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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整体结构,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公务员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行政机关(含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
(四)侦查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侦查工作经历;检察职位须具有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职位选调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2015年5月8日之前,通过《衢州日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网(www.quzhou.jcy.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人民检察院1005室(地址:衢州市西区紫薇中路33号)。联系人:隆红英,电话:3135010。
3.报名者需带材料:《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报考侦查与检察职位的,提供政法工作经历证明和侦查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选调按1:3开考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5月28日到衢州市人民检察院1005室领取。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侦查与检察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业务能力;综合文字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检察院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然后按照1:5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